如何定义变量
- 在应用程序编辑界面中点击“变量定义”。
- 如有必要,点击“增加行”或“删除”来增加或删除变量。
- 对每一变量:
- 定义“变量名”为唯一标识。
- 对每一个变量都可设置“密码等级”,以控制在HMI上修改变量的权限。
- 对模拟变量,设置 “类型”为“模拟”,并设置默认值,最小值及最大值。
- 对数字变量,设置 “类型 ”为“数字”,并将默认值设为0 或1。
- 对于控制器掉电后需要保存的变量参数(注:模拟量掉电保存个数最多30个,数字量掉电保存个数最多20个),需要勾选“掉电保存”复选框。比如下面的温度设定点:
- 定义的变量可作为中间变量用于逻辑图绘制或显示编程。用于显示编程的变量可在模拟器中显示,并通过模拟器修改变量值。
- 所有模拟类型的变量均为浮点型 ,精度为小数点后1位。请参考编程页面中变量定义限制。